6.51456MW农光互补太阳能光伏电站,总投资3003.8万元,项目总面积约为87亩。
2.3最高投标限价:7144450元(其中暂估价: 元,含税暂估价: 元;暂列金: 元,含税暂列金: 元,含税暂估价及含税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2.5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工程质量满足《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施工规范》(GB50794-2012)国家及行业施工检验收取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判标准要求。品质衡量准则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文件、□业主证明,□其它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完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5.2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月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招标人:青田青洁海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9号19楼1907室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竹湾2幢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