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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测中心内设安排及责任
发布时间:2025-04-09 作者: 成功案例

  1.党政办公室。担任归纳和谐、文秘、档案、归纳治理等行政办理作业及党务、

  2.财政科。担任中心财政及国有资产办理作业;担任有关专项资金的办理运用。3.技术科。研讨提出城市公共照明体系建造、保护规划和作业规划,并安排施行;担任城市公共照明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引入、推行和使用作业。

  4.监测一科、监测二科。以上2个监测科承当城市道路照明、景象照明设备运作状况的巡查、监测,以及城市公共照明体系以外的照明设备、楼体装饰灯、艺术灯、夜景景象灯设置的动态监测。

  5.监控科。承当城市照明办理信息渠道的建造、运转和保护作业;承当城市照明设备统计作业。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在外)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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