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JY2025-SG007-1 延吉市2025年亮化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2 阿里郎广场、延南路、中环路交汇口、各路口环岛、梨花路、公园路 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JLJY2025-SG007-2 延吉市2025年亮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长白山路、新民街、河南街、金达莱南北街、爱丹路、金达莱广场、青年湖广场、马踏飞燕广场、西市场、新兴社区、北山社区、进学社区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做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八.联系方式”。
4.售价:采购文件一标段每套1800元、二标段每套1500元,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及专票或普票,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递交金额为一标段30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150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