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53%、债券4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经开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咸阳经开区,秦兴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南,双照路以东,包容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5亩(约合1166673平方米),分为地上和地下两个部分,其中,地上部分为生态停车场,大多数都用在公交车及社会车辆停放;地下部分大多数都用在社会车辆停放,配套建设充电桩、管理服务用房、供水、排水、暖通、消防、电气、照明、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其中:地上停车位120个、地下停车位575个,配置充电桩180个。
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
3.4申请人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完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截图为准;
请于2024年9月25日08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8 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递交纸质版。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经理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经理、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公司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有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定要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