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送出需求,促进清洁电源就地消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89-01-751954)。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一)对侧变电站工程:220kV奎阁扩建220kV 间隔工程 ;(二)220kV礼士光伏至奎阁线kV线路工程,本期自礼士光伏升压站新建1回220kV 线kV 礼士光伏升压站至奎阁站单回送电线km,全线)架空线 基,其中单回路直线kV 线路部分全线使用角钢塔架设;(三)系统通信:光缆建设,沿光伏电站至奎阁站 220kV 新建线 PGW 光缆,形成光伏电站至奎阁站的2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长度约 2×34.1km。
四、项目总投资为5801.07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4.48%。
五、本工程按南方电网二星级绿色电网项目标准建设。通过合理选择架空线路路径、确定杆塔回路数等达到节地目的;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型号等达到节能目的;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塔型、选择结构型式等达到节材目的;通过采用合理的基础型式等达到环保目的。通过采取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关于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的复函》(东自然资函〔2023〕632号)《关于对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路径的回复》(和自然资函〔2023〕207号)《广东电网公司关于河源市农康茶油果集中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的复函》(广电办函〔2023〕106号)《关于报送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广电规划〔2023〕109号)《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报告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项目名称:河源市农康茶油果开发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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